议员促订行政指引 供前线人员执法参考

2025-01-15 00:00

公屋资源珍贵,各界同意加强打击滥用。
公屋资源珍贵,各界同意加强打击滥用。

房委会建议修订《房屋条例》,以配合打滥工作,目前正处于谘询讨论阶段。立法会议员、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梁文广对修例表示欢迎,指今次修例目的主要打击两种滥用公屋行为,分别是将公屋转租及将单位丢空作商业用途。现时房委会设有「举报滥用公屋奖」,今次建议亦未有列出实际滥用公屋行为,他担心或会令部分居民对滥用行为有误会,变相鼓励更多举报,对屋邨管理造成压力。因此,他建议日后可制订行政指引,供前线人员执法时参考,遇到个别复杂个案时,前线人员亦可将个案转介管理层,决定是否要作深入调查,避免使用过多调查资源,亦能避免影响屋邨人情味及邻里关系。

梁文广补充指,房委会将滥用公屋行为刑事化,香港房屋协会亦管理超过3万个出租公屋单位,居民享有同样的居住权利与义务,之后更可用「绿表」购买资助出售房屋,因此应一视同仁处理。他建议政府稍后应和房协探讨,如何加强打击滥用房协公屋的行为,或研究将房协出租公屋纳入《房屋条例》规管的可行性。
可查身份证方便搵非住户

房委会委员、公屋联会总干事招国伟则指出,公屋资源十分珍贵,加上公屋单位租金便宜,租户透过分租或商业行为赚取收益并不理想。他认为,今次两项刑事化的严重滥用公屋行为,本身已经违反租约需要收回单位,「𠵱家只系抽咗两样涉及金钱利益嘅行为刑事化,一般租户本身都清楚知道相关行为唔可以做,不存在唔清晰地方。」他强调,主要租户一般居住及持续居住,都不会误堕法网,又认为建议的罚则具足够阻吓力。

修例亦建议赋权获授权人员,在合理理由下检查「嫌疑人」身份证,招国伟指有助房委会职员发现非法住户,「职员做家访唔会睇样就确认到身份,查身份证就系一种工具,方便搵到非住户。」至于修订条例不设追溯期,他表示修例有程序和需时,很多法例包括《国安法》亦没有追溯期,重申修订法例是为了警惕租户不要滥用公屋资源,同意当局集中处理日后仍然无视法例的租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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