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国安法案】被告银包是否藏「光时」物品 官建议以承认事实解决
2021-07-07 16:49
24岁被告唐英杰涉驾驶插有「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中英标语旗帜的电单车冲越三道警方防线,案件今踏入第8天审讯。控方指出被告被捕时银包内存放身分证的位置,有涉及「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的贴纸或卡片,法官批准控辩双方在休庭期间到犯人栏前检视被告的个人财物,控方检视后遂向法官报告指,被告的个人财物中没有任何关于涉案「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中英标语的物品。
控方今早传召侦缉警员赵梓铭出庭作证,控方提出案发后有警员在被告四肢被绑时,在被告身上搜出手机及银包,但有关警员只检取被告手机,没有检取被告银包,并交还银包予被告。赵指自己当日负责拍摄经过,没有在现场看过或接触过被告的银包,亦没有检取被告的银包。
控方在庭上播放当日警方拍摄点取证物及搜身过程的片段,警员在被告身上搜出手机及银包后,尝试在被告银包内找出被告的身分证,四肢被绑的被告口述指示警员:「揭开前面嗰一块⋯唔系唔系,『光复香港时代革命』下面⋯无错,喺依度」。
案发当日负责为被告搜身的警员苏兆荣出庭作证,苏当日负责人群封锁,及后被指派去进行搜身。被告当时坐在湾仔谢斐道和柯布连道交界附近行人路上,双手被手铐反锁,身前有一张写上「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的黑色旗帜。苏在被告身上搜出防毒面具、急救包、生理盐水等,及后与另一名警员19835带被告到律敦治医院诊治,但苏只记得自己曾在被告银包内拿出身分证,其他什么也不记得,亦不记得搜身过程与被告的对话内容。
辩方不争议苏在完成搜身后交还被告的银包予被告,但辩方指被告在2020年7月6日因被法庭下令还押,其银包被警方检取及密封,而被告在案发当日至2020年7月6日之间,被送往医院治理并被警方密切监视,被告期间双手一直被手铐反锁在身后,没有接触过其银包,只是警方有一次在被告及被告的律师代表面前,在被告银包中拿走被告的驾驶执照。
法官建议有关被告银包内有否涉及「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的贴纸或卡片的事,可以承认事实形式解决,毋须再就此传召其他证人。法官亦问及辩方是否同意被告被捕后留院期间,与律师代表会面时警方在病房内或外监视情况,辩方需时索取指示并与律师团队商讨事宜,但辩方质疑控方是否想指控被告的律师有任何行为不当,拿走了可能在被告银包内的「光时」贴纸或卡片,如果不是的话为何浪费时间斟酌。法官则解释指控方没有指控被告的律师有任何行为不当,把案件押后至明早再续,以待控辩双方商议。
法庭记者:刘晓曦
建立时间12:09
更新时间16:49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