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谋投保人诈骗保险索偿4罪成 保险中介人判囚7个月

2024-11-19 18:13

刘承恩4项串谋诈骗罪名成立判囚7个月。资料图片
刘承恩4项串谋诈骗罪名成立判囚7个月。资料图片

廉署调查贪污时,揭发一名保险中介讹称两名投保人受伤,串谋2人诈骗一间保险公司向他们支付意外保险赔偿。该保险中介早前被廉署落案起诉串谋诈骗罪,经审讯被裁定4罪罪成,今日(19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入狱7个月。裁判官曾宗尧判刑时斥责被告不诚实,又指法庭必须向社会传达正确信息,让公众明白涉案欺诈行为属严重罪行,遂将被告判处监禁。

被告刘承恩,35岁,宏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宏亚)前中介人,4项串谋诈骗罪名成立。法院早前已颁令被告须向保险公司赔偿约5.2万元。

本案于2017年底至2018年6月期间发生,当时保险经纪公司宏亚受友邦保险(国际)有限公司(友邦保险)委托,向客户销售友邦保险的保险产品。案发时两名投保人谭启俊及林妍君分别经刘承恩向友邦保险购入一份连意外保障附加契约的人寿保险。

该两份保险的保障范围涵盖发还因意外招致的医疗费用及意外赔款。投保人须直接向友邦保险或经宏亚提出意外索偿申请,并须附以证明文件,包括求诊或接受治疗的收据,以及由医生或物理治疗师签发的病假证明书或收据。

案情透露,刘承恩与该两名投保人在申请保险赔偿时,向友邦保险讹称谭启俊及林妍君分别背部或膝部受伤,并附上多份看来分别由两名医生及两间物理治疗中心发出的文件,以证明二人身体受伤、曾向上述医生或治疗中心求诊,以及曾放取病假,以诈骗友邦保险向谭启俊及林妍君支付意外保险赔偿,总金额最少逾5.2万元。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两名投保人并没有报称的伤患,亦没有接受任何治疗或放取有关病假。

上述两名投保人谭启俊,37岁,及林妍君,34岁,亦因涉案而被廉署分案起诉,2人早前已承认控罪,案件均押后至11月25日再提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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