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两宗致命工业意外  劳工处表高度关注并全速调查

2024-11-23 00:29

本港昨日(22日)一天内发生两宗致命工业意外,劳工处深夜出稿表示,高度关注事件,会全速调查,确定意外成因,并查找有关持责者的法律责任,提出改善措施。

首宗意外发生在东涌一个公屋地盘发生。一名57岁男工在操作动力升降工作台进行天花油漆工作时,被夹于工作台与横梁之间,送院后证实不治。 劳工处发言人说:「在得知意外发生后,本处已即时派员到意外现场展开调查。我们已向有关承建商发出『暂时停工通知书』,停止其使用该工作台,直至我们信纳有关承建商已采取措施消除有关危害,才可复工。」

已向承建商发「暂时停工通知书」

劳工处提醒雇主,必须进行针对性及全面的风险评估以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包括使用合适的工作台。如选用动力升降工作台,须在每次使用前,由操作员进行操作前检查,以确保处于安全操作状态,并由曾受训练及合资格的操作员操作该工作台。

另一宗致命意外发生在中环欧陆贸易中心,一名18岁男学徒维修扶手电梯时被突然开动的机件夹著,送院后证实不治。劳工处同样已向有关承建商发出「暂时停工通知书」,停止该扶手电梯的维修工作。

为防止工人在维修扶手电梯时被开动的机件夹住,劳工处提醒承建商在扶手电梯维修期间,须切断电源及实施相关的「工作许可证制度」,以防止机件突然开动。如切断电源不切实可行,工人须与任何开动的机件保持安全距离。维修工作亦须在合资格的人监管下进行。

发「职安警示」 提醒业界采安全预防措施

劳工处表示,高度关注以上两宗致命工业意外,并正全速进行调查,以确定意外成因,查找有关持责者的法律责任,以及提出改善措施。若调查发现有违例事项,定会依法处理。

劳工处重申,根据《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的一般责任条款规定,雇主必须为其雇员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作业装置及工作系统。违反有关规定,循公诉程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一千万元及监禁两年;或循简易程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三百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此外,劳工处会于日内透过其「职安健2.0」流动应用程式、网页及电子邮件发放「职安警示」,通知持责者、工会和安全从业员专业组织等,简介意外事故和提醒业界采取安全预防措施,以避免同类意外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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