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虹秀涉湾仔暴动重审 辩方结案陈词指暴动罪须符「集结一起」及「共同行事」两元素

2024-12-13 17:15

陈虹秀涉831湾仔暴动案明年3月11日裁决。资料图片
陈虹秀涉831湾仔暴动案明年3月11日裁决。资料图片

47岁社工陈虹秀被控于2019年8月31日的湾仔暴动,在原审时获判罪脱,律政司上诉得直,上诉庭下令案件重审。案件今于区域法院进行结案陈词。辩方指陈虹秀无案底,多次参与义务工作。暴动罪须符合「集结在一起」及「共同行事」两个元素,暂委法官锺明新将案延至明年3月11日裁决。

辩方续指,陈秀虹当时与示威者有一定距离,陈的行为与示威者不同,认为控方未能证明她与示威者有共同行事。此外,陈当时只是劝警方克制,并不鼓励示威者,认为不应裁定陈罪成。

被告陈虹秀被控于2019 年8月31日在湾仔轩尼诗道与卢押道一带,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

案件编号:DCCC12/2020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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