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涉诈骗百分百担保贷款600万元 共被控8罪 3.28再讯
2025-01-24 15:12
珠宝中小企的经营者及其东主怀疑遭一名中介人教唆虚报雇员薪酬纪录,涉诱使银行批出两笔「百分百担保特惠贷款」共600万元。3人连同另外两名被指涉案人士被廉政公署控告共2项串谋诈骗罪、一项洗黑钱罪、以及5项洗黑钱交替控罪,案件今天(24日)在东区裁判法院首次提堂。主任裁判官苏文隆应控方申请,将案押后至3月28日再讯,以待准备转介至区院的文件。被告获准保释,期间不得离开香港、不得接触控方证人。
被告依次为43岁报称理财顾问的李基荣、53岁报称文员的蔡慧珊、56岁报称文员的蔡伟恒、47岁报称销售员的戚耀恒、37岁报称发型师的吕梓文。他们分别续准以现金10万元、5万元、1万元、10万元、2万元保释。根据廉署新闻稿,李基荣为时任企业好医生有限公司董事兼股东;蔡慧珊及其兄长蔡伟恒,分别为翠宝缘东主及经营者。
控罪指,李基荣、蔡慧珊、蔡伟恒、戚耀恒被控于2021年3月25日至2021年4月12日期间(首尾两日包括在内),在香港,一同串谋诈骗香港上海滙丰银行有限公司(「滙丰」)及/或香港按证保险有限公司(「按证保险公司」),即不诚实地:
(a)就翠宝缘(「该公司」)在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下作出的一项「百分百担保特惠贷款」申请(「该贷款」),向滙丰及按证保险公司递交虚假、具误导性及不足够的资料,即有关该公司的雇员薪酬资料;(b)向按证保险公司虚假地表示,滙丰批予该公司的贷款信贷融通的得益,将用作支付工资或为该公司的业务运作提供一般营运资、资本;以及(c)致使滙丰及按证保险公司向该公司批出该贷款,而导致该李基荣、蔡慧珊、蔡伟恒及戚耀恒获得利益,或滙丰及/或按证保险公司蒙受不利。李基荣、蔡慧珊、蔡伟恒另被控于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5月24日期间,涉及另一项谋诈骗罪。
李基荣、蔡慧珊、蔡伟恒、戚耀恒、吕梓文,另被控于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19日期间(首尾两日包括在内),在香港,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财产(即港币5,000,000元的款项),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而仍一同串谋处理该财产。
案件编号:ESCC242/2025
法庭记者:房伊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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