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物流公司职员涉诈骗服务费逾450万元共被控4罪 2.27再讯

2025-01-23 18:48

5物流公司职员涉诈骗服务费逾450万元共被控4罪,今日于东区裁判法院提堂。资料图片
5物流公司职员涉诈骗服务费逾450万元共被控4罪,今日于东区裁判法院提堂。资料图片

5名物流公司职员涉向公司隐瞒多辆轻型货车的实际权益,并安排他人以该等轻型货车承接公司运输订单,诈骗公司支付服务费逾450万元,遭廉政公署控告共4项串谋欺诈罪。案件今日( 23日 )首次于东区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暂毋须答辩。主任裁判官苏文隆应控方申请,将案押后至2月27日再讯,以准备转介至区院的文件。被告续准保释,期间不得离港以及不得接触控方证人。

5被告获准保释

被告依次为39岁运输业经理柯智豪、54岁运输业从业员谭立权、59岁运输业从业员陈嘉明、56岁轻型货车司机何伟文、39岁轻型货车司机唐伟德。

柯智豪续准以现金2万元保释,其馀4名被告续准以1万元保释。

柯智豪、谭立权、陈嘉明同被控2项串谋欺诈罪。他们被控于2017年11月28日至2021年11月23日期间、2018年5月16日至2021年11月23日期间(包括首尾两天),在香港,与陈晓彤一起串谋欺诈络滙物流有限公司,即不诚实地向络滙物流有限公司隐瞒或没有向络滙物流有限公司披露该柯智豪、谭立权及陈嘉明在2架车辆的实益权益,从而诱使络滙物流有限公司向赵帆强支付合共港币1,793,164.7元及1,476,239.6元的服务费。

所有被告同被控另外2项串谋欺诈罪。他们被控于2019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8日期间、2020年8月6日至2021年11月23日期间(包括首尾两天),在香港,与陈晓彤一起串谋欺诈络滙物流有限公司,即不诚实地向络滙物流有限公司隐瞒或没有向络滙物流有限公司披露该何伟文及唐伟德在2架车辆的实益权益,从而诱使络滙物流有限公司向该陈晓彤支付合共港币 742,201.70元及550,845元的服务费。

案件编号:ESCC219/2025   

法庭记者:房伊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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