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震寰就亡母遺產呈交知會備忘展開聆訊
2023-01-13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長房二房三房共十六人,去年初簽妥一份保密和解協議達成大和解,把擾攘十年的霍家二代爭產案告一段落。而霍英東的元配呂燕妮二○二○年九月於跑馬地養和醫院與世長辭,享年九十七歲,根據霍英東十多年前的遺產分配,呂可獲分一億元。霍家長房次子霍震寰去年率先向高等法院遺產承辦處呈交知會備忘,即要求法庭在批出呂的遺產授予書前,必須先行通知他才可進行,事件或再掀起霍家長房另一宗爭產官司前哨戰。據悉,元配呂燕妮病逝時名下資產,包括現金及一批首飾,總值不超過五千萬元。
或掀另宗爭產官司前哨戰
霍家長房次子霍震寰去年下旬向高等法院遺產承辦處呈交知會備忘,把利害關係方列為已故霍英東元配呂燕妮、長房長子霍震霆、長房三子霍震宇、長房長女霍麗萍及長房次女霍麗娜,但沒有列出長房幼女霍麗勵。案件昨於高等法院作指示聆訊,聆案官許家灝批准霍震寰及其他利害關係方,可於二十八日內向法庭提交誓章,以便盡快排期處理案件。
將4兄妹及亡母列為利害關係方
根據《無爭議遺囑認證規例》,任何人如欲確保遺產授予書不會在他本人不知悉下獲蓋章,都可在遺產承辦處登記知會備忘。一般而言,知會備忘的有效期為六個月,逾期即停止生效,但申請者可以再次登記。
霍震寰登記知會備忘,便可要求法庭在批出亡母呂燕妮的遺產授予書前,必須先行通知他,以免遺產被暗中分配。而與遺產有利害關係的人士在得知有人登記知會備忘後,亦可以向遺產承辦處申請,向知會備忘登記者發出警告書,要求登記者向承辦處呈交應訴書,澄清他與遺產有何關係,以及與警告書申請者是否有對立的利益。
霍家二代爭產案始於二〇一二年,由前任特首董建華及前任律政司司長梁愛詩介入調停,霍家十六人終簽訂「和解協議」達成「世紀大和解」。長房三子霍震霆、霍震寰及霍震宇各自分得六十五億元,其他成員則各自分得一億元。據二房三房在今年重啟的爭產案透露,二房三房成員每位獲分配一億元遺產。
但長房兄弟姊妹間爭議家族公司在內地南沙發展項目權益的股份回購問題,去年初令爭產案重啟,案件進行近十三日審訊後扭轉乾坤,長房之間經商討後同意簽訂和解協議,法官陸啟康以同意傳票方式撤銷案件,並形容該案是一宗相當可悲但卻有美滿結局的案件。
案件編號:HCCA 290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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