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人案」夫婦脫擾亂罪 律政司上訴要求發還原審

2023-05-18 00:00

案中被告之一鄺耀文(左)。
案中被告之一鄺耀文(左)。

(星島日報報道)2019年11月11日,一名男子在馬鞍山遭黑衣人淋潑易燃液後點火焚身,一對夫婦涉在場以粗言指罵該男子,並叫男子「返大灣區啦」。夫婦3年前被裁定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脫,律政司昨提出案件呈述上訴,認為原審裁判官忽略男子受夫婦行為挑釁繼而動武的可能性,要求撤銷罪脫決定並發還至原審裁判官重新考慮,答辯方則質疑如男子動武,會否應控告該男子才對。張慧玲法官需時考慮,將擇日頒布判詞。
官擇日頒判詞

律政司高級檢控官陳穎琛指,原審裁判官林希維完全忽略男事主可能因兩名被告陳海雲及鄺耀文的行為及說話使用暴力或威脅使用暴力,而男事主當時情緒激動地與在場人士爭執,當男事主稱:「全部都唔係中國人嚟!」,女被告則稱:「香港嚟㗎,返大灣區啦」,男事主隨即走向夫婦理論,而男事主並非動口不動手的人,故兩名被告的行為及說話相當可能挑釁到男事主或在場試圖調停的人士使用暴力。

控方認為原審裁判官沒有充分考慮到香港當時的社會環境,過分強調在場指罵男事主的人士並非黑衣人,亦過分側重於男事主案發時實際上有沒有驚慌,而沒有客觀考慮男事主是否相當可能驚慌。代表夫婦的大律師伍穎珊指,發還重審對兩名被告不公道,而且裁判官也裁定現場人士是「一群克制、動口不動手的人」,已客觀評估當時的社會環境。

案件編號:HCMA22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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