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3年雇主承担上限3000元

2022-06-09 00:00

罗致光表示,取消对冲安排方案已尽量平衡雇员的关注。
罗致光表示,取消对冲安排方案已尽量平衡雇员的关注。

(星岛日报报道)取消强积金对冲的草案,如获三读通过,最快二○二五年开始实施,当局会「划」订明生效日期。为协助企业过渡,政府承诺向雇主提供二十五年共三百三十二亿元补贴,按年递减。如雇主每年遣散费/长期服务金支出总额在五十万元之内,首三年雇主最多承担每名员工三千元,首九年最多五万元。
政府「落水」承担332亿

现时《雇佣条例》下,雇主可用强积金「对冲」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多年来劳工界一直要求取消对冲安排,改善雇员退休保障。取消强积金「对冲」由前行政长官梁振英首先提出,但当时方案受劳资双方反对,至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二○一八年任内第二份《施政报告》宣布有关优化建议,今年二月政府向立法会提交最新草案。

遣散费及长服金的计算比率维持于现时水平,即雇员服务每满一年可得每月工资的三分之二,而最高款额维持于三十九万元。

政府承诺,会向雇主提供二十五年资助,若有关开支每年在五十万元内,首三年雇主与政府各承担一半遣散费或长服金,雇主承担金额以三千元为上限,其馀由政府支付;至首九年都有「封顶」,最多五万元;及后不设上限,补贴比例按年递减。若支出超出五十万上限,取消对冲首十二年亦获资助,在第十三年起雇主承担百分比为百分百。当局预计,财政承担达三百三十二亿元。

取消「对冲」安排于指定日期生效后,雇主不能再用强积金供款抵销雇员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亦要设专项储蓄户口,预先储定相关款项。

不过,由于仍要等待积金易平台在二○二五年运作才正式生效,安排不设追溯期,生效前的遣散费或长服金仍可被对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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