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司陆振中涉残厕内逼女下属口交 事主供称陆曾表白并指:难得走埋一齐系缘分

2024-08-13 17:25

事主供称陆振中曾向她表白,遭质疑有家室时回应「你都有男友啦!」更称难得一齐是缘分。锺健华摄
事主供称陆振中曾向她表白,遭质疑有家室时回应「你都有男友啦!」更称难得一齐是缘分。锺健华摄

已停职的前沙头角分区指挥官陆振中涉前年残厕3度非礼女警案,今于区域法院开审。女事主供称,被告曾要求接载她上下班,并曾载她到大埔龙尾沙滩看风景,其间被告突然用手搭她肩膀;被告另曾在接载女事主上班时表白,她回应「你有老婆㗎喎」,被告却称「你都有男朋友啦」、「难得大家走埋一齐,系一种缘分」;女事主后来又获被告赠送「小米」电话,被告表示「你唔用,我揾唔到你做嘢」。下午续审。

X供称不敢拒绝被告接送要求怕对方滥用职权

女事主X供称,2022年7月3日,X快测结果呈阴性,她通知被告陆振中(43岁),被告着她翌日复工,并致电表示7月4日会来接载X上班,X不敢拒绝,「佢高级过我,我惊如果拒绝咗,佢会滥用佢嘅职权」,被告又表示自己「对每一个确诊咗嘅同事都系特别照顾」。

被告接下来数天都驾车接载X上下班。X供称,7月5日下班时,被告载了她去大埔龙尾沙滩及称要下车看风景,「个阵落毛毛雨,佢(被告)担遮,遮咗我去看台」,两人看向海和沙滩方向,其间被告突然用手搭她肩膀,「我好惊好惊,我问佢『阿Sir你做乜呀』」,但被告没有回应。

陆振中被指向事主表白,还称与事主难得走在一起「系缘分」。
陆振中被指向事主表白,还称与事主难得走在一起「系缘分」。

借接电话之机挣脱被告搭肩

后来X接到督察陆俊宏电话,她便藉机挣脱。X称她当日原本约了陆俊宏吃饭,但因为被告要接载她,X感到害怕,便事前透过手机分享了定位给陆俊宏。X听完电话后,告诉被告要回家,两人便离开。

X称她当晚回家后,曾致电弟弟讲述龙尾泳滩的事件,并再次提及联和墟街市熟食中心残厕内遭被告非礼一事;X在庭上抽泣,称「现场其他人应该感觉到,但无人救我……因为我无话要去厕所,佢(被告)又叫醒我去厕所,我觉得唔系一个正常嘅行为……但系好无助」。

被告示爱X遭质疑有家室却称「你都有男朋友啦」

7月6日,被告接载X上班,X称被告在车内说「锺意我」,「我就同佢讲,阿Sir(被告)你有老婆㗎喎」,被告则回应「你都有男朋友啦」及称「难得大家走埋一齐,系一种缘分」。X称她当时没有回应被告,「我唔知、唔识点俾反应佢」、「因为佢个观念好错呀」。

X同日下午曾透过WhatsApp向弟弟讲述被告示爱一事,她表示自己与弟弟感情很好,「我觉得系相依为命」,她多次向弟弟讲述事件,「因为我唔知点算,我又想揾个人倾诉」。

称欠证据不敢向管理层反映怕工作受影响

X又称「我唔想阿妈知,我唔想佢担心,我唔想佢难受,所以我无同佢讲过,到呢一刻都无,净系得细佬知……我都好唔开心」。

X称她不敢向管理层反映,「我惊因为被告比我高级,惊佢恃住佢系上级,系工作上对我不利」,而且所有事情都是她的单方面指控,她也没有证据。

X称曾要求被告保持距离

X续供称,她在7月8日曾到被告办公室,要求被告与她保持距离,「因为我已经受够佢,系咁无理滋扰我」,她亦表示男朋友有她手机的GPS定位,被告反问「点解你男朋友会知你GPS」、「你部电话唔乾净,可能被人入侵」及问X「知唔知咩系木马程式」。

被告送手机要X使用

随后数天,被告都没有再找X,但X在7月13日上班时,在其座位发现一个公文袋,内有一部全新的「小米」电话。X称同日下午她致电被告,被告承认手机是他给的,「我话部电话太贵重,我唔可以收」,但被告要求X使用;翌日X上班时,被告发现她没有使用「小米」电话,便私下问X「你做咩唔用我部小米,你唔用,我揾唔到你做嘢」,所以X不敢不使用。

X又称,当晚被告透过微讯告知翌日会接载她上班,被告翌日在车上又触摸她的右手,「忍唔住掘左佢一下,佢就缩手」。X续指,同年7月15日的饭局上「佢(被告)就出左事,我就逃离咗佢魔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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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阻止醉酒被告驾车离开遭撞伤跌倒

X供称,2022年7月15日,因总督察黄灿熊将会调任,被告在粉岭碧湖商场某酒家安排晚宴,X、黄、督察蔡文浩及赖文显亦有出席,另有9名警署警长参与晚宴,晚宴气氛和谐,各人都有向被告敬酒;及至晚上约10时,被告酒醉及步履不稳,蔡先行去取车及准备载被告回家,而X及赖则搀扶被告离开。

惟被告当时仍想自行驾车离开,并走向牵晴间停车场,X称自己尝试阻止被告,但遭被告拨开及跌倒在地,赖扶起X后,被告已经登上司机位,X趁车门未关上,走到车门与司机位之间,并尝试拔走车匙、但不果,被告又不断拉动车门、企图关上车门,导致X被撞伤,后来再次跌倒。

X称两同事加入阻止被告结果同告受伤

X称她重新站起后,便跑上前座乘客位,继续尝试阻止被告,但被告突然开车及驾驶了一段距离,在被告停车后,X感到害怕及立即下车,她此时看见蔡和赖追了上来,而被告再次开车行驶一段距离后停下,3人再次阻止被告及尝试拔出车匙,其间被告突然捏X的左手、右肩和右腰。

X供称被告非常用力,她感到很痛,曾「眼湿湿」地大叫「唔好」。后来3人下了车及走到一旁,她当时感到「好惊」、「唔知点算」,因为他们无法阻止被告驾驶,X亦看到蔡的嘴唇下方和右手流血,及后有救护车和军装警员到场;X后来发现自己身上有数处瘀伤,到医院检查后获批3日病假。

X于女警司追问下哭诉非礼事件

X称翌日下午,被告透过WhatsApp连续致电X共7次,X最初6次均没有接听,直到第7次才接听,被告在电话中问起蔡的伤势,X仅称她知道蔡有求医。

控方再问到,X就3次非礼事件有否报案。X称没有,但在同年7月底,有女警司安排她到边界总部会面,在女警司追问下,「我忍唔住喊咗出黎」及后说出了被告非礼她的事情。审讯明续。

案件编号:DCCC137/2023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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