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隐瞒债务申延迟退休及诈骗遮仔会6万元贷款 前警长认罪候惩
2025-01-23 18:41
前警长涉申请延迟退休及向储蓄互助社申请贷款时隐瞒欠债,早前遭廉署拘控,今于西九龙法院承认使用文件意图欺骗其主事人及欺诈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郑念慈批准他继续保释,案件押后至2月13日,待取社会服务令报告后判刑。
警方回覆本报查询,指该名男子为前警务人员,已经离职。警队非常重视人员的操守,任何人员干犯违法行为,警队绝不容忍和姑息,定必严正处理。
48岁被告林江龙,为前警务处警长,承认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图欺骗其主事人及欺诈两罪。控罪指他于2018年7月向储蓄互助社申请贷款时,隐瞒当时拖欠两间财务公司债务共约71万元,诱使储蓄互助社批出一笔约62,000元贷款。
案情指,被告于在2016年9月获晋升为警务处警长,并于2023年12月离职。被告于2018年到储蓄互助社的办事处申请贷款,惟期间在贷款申请表上虚假地申报他没有未偿还债务。储蓄互助社因相信被告提供的资料内容真确,遂接纳被告的贷款申请表,并向其批出62,280港元的贷款,惟事实上,被告截至2018年7月尚欠财务公司的未偿还债务合共为706,925港元。
而警务处于2021年推出「超过订明退休年龄的警务人员继续服务计划」,让现役非首长级警务人员延长订明退休年龄至 60岁。被告于同年以合资格人员身分向警务处递交申请表,惟被告在申报表格上虚假地申报他没有任何未偿还债务。事实上,被告当时尚欠2间财务公司,以及香港警察储蓄互助社的未偿还债务合共为 238,410港元。被告被捕后,于警诫下保持沈默。
案件编号:WKCC4557/2024
本报记者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