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管叫賣噪音勿矯枉過正 「靜音」不代表利民生
2023-08-12 00:00
市民逛街或到街市買餸時,相信會試過被店舖外揚聲器以高分貝重複播放的叫賣錄音轟炸,不勝其擾。環保署針對這些噪音滋擾,日前發表諮詢文件,建議修例禁止在公眾地方使用揚聲器進行叫賣。文件出台後,市民反應不一,有的叫好,有的卻指政策一刀切,有矯枉過正之嫌,不但影響商戶生意,更可能不利重振夜間經濟。當局在諮詢期聆聽公眾聲音後,更要從疫後經濟形勢變化角度中再作出調整,務求減低市民受噪音滋擾的同時,亦不損害經濟發展空間。
當局重點針對店舖和商販使用揚聲器叫賣,背後理由是近年商販為了競爭,在公眾地方不斷調高揚聲器音量,重複播放手機預製錄音叫賣,吸引顧客注意,但卻對住在周邊的居民和途人造成嚴重滋擾,噪音投訴由2017年200多宗增至去年逾500宗。環保署擬通過修例取締相關活動,旨在還居民一片寧靜空間,不再終日受噪音疲勞轟炸。
零噪音不利夜間經濟重啟
不過,此舉最具爭議地方有兩處。首先,諮詢文件沒有清晰界定「叫賣」及「噪音」的定義,只列明店舖不可在公眾地方使用揚聲器叫賣,但非叫賣的廣播卻不受規管,至於商場店舖播放叫賣廣告則不受規管,理由是商場不屬於公眾地方範圍,而超市在店內廣播宣傳歌曲中夾雜叫賣,只當作音樂,予人做法有違公平原則的感覺。
此外,修例一刀切地禁止商舖使用揚聲器叫賣的做法,未免太嚴苛。酒香不怕巷子深,只適用於已打響名堂的商戶,即使其舖位並不在當眼、人流多的地點,顧客仍會慕名而來,但對於一般商舖而言,只能靠播放宣傳片或錄音招徠客人,若禁用揚聲器叫賣,只能拉開嗓門叫賣,導致聲帶勞損,生意也可能受影響。
若然當局最終目的是營造零噪音環境,恐怕並不切合疫後經濟需要。疫情改變市民消費習慣,不願夜晚外出,以致晚上9時後街上冷清清,昔日不夜城風光不再,現在修例只在指定節日慶祝活動的時間,由晚上11時放寬至翌晨1時,條件是噪音水平不可高於背景噪音水平10分貝,對催谷夜間經濟背道而馳。
反觀一河之隔的深圳,疫後經濟迅速反彈,除了本地居民外,越來越多港人北上消費,由早到晚,消費人流不絕,尤其深圳西部更成了當地不夜城,晚上消費點逾8萬個,有的營業至凌晨2時,與香港成了很大對比。
宜限制揚聲器音量促自律
香港疫後經濟遇上瓶頸,當前要務是如何刺激市民消費,再度激活夜間經濟,追求零噪音環境並非優先事項。畢竟夜間經濟的繁榮程度向來是一座城市活力晴雨表,夜市越熱鬧,意味人氣旺,消費越熾熱,是日間經濟的延伸,但繁榮背後是有一定代價,便是噪音和噪光,關鍵是如何將相關滋擾減至最低。
因此,當局在修訂《噪音管制條例》時切勿矯枉過正,在條文修訂應顧及其能否切合經濟變化的需要,能否考慮先從限制揚聲器叫賣的音量入手,若超出某分貝便即時向商戶發出定額罰款告票,起阻嚇作用,讓商戶自律,一如店舖阻街情況便明顯有改善,並研究如何激活夜間經濟,務求在保障市民作息和搞活經濟之間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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