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濫用公屋責無旁貸 房協追落後

2024-08-23 00:00

公屋資源被濫用,以致房屋問題成了本港老大難問題,每當公眾談到打擊濫用公屋時,往往只聚焦在房委會,鮮有談及房協。房協早前配合政府打擊濫用公屋政策,竟揪出多名擁有物業的公屋富戶,其中有人更持有逾30幅土地,讓人感到震驚。事件曝露了過往處理富戶政策過於寬鬆,須加大力度打擊公屋濫用,確保社會資源有效分配予真正有需要人士。
揪出富戶地主曝濫用問題嚴重

房協自2018年實施公屋富戶政策,要求租戶定期申報入息和資產,若超出上限便須交雙倍租;若入息超額5倍和家庭資產超出入息限額100倍,須交還公屋單位,迄今共收回93個單位。今年4月推出優化富戶政策,將申報租戶擴大到新租戶,每兩年申報一次,首批1,900戶除申報入息和資產外,還要申報是否擁有物業,結果發現有租戶擁有逾1,000萬元物業,最令人咋舌的是有一人竟持有逾30幅土地。

房協今次揪出富戶地主,反映旗下屋邨仍有不少潛在濫用個案之餘,過去幾年打擊濫用公屋力度不足,而這個問題相信與制度有關。房協是個非牟利組織,分擔政府建屋重任,為基層提供租金相對廉宜的公屋,在審批市民上樓時會相當嚴格,但礙於沒有相關條例賦權房協可調查租戶的入息和資產,以致房協無法清楚知道租戶住上十年八載後累積了多少財富和資產,引來申訴專員公署在2015年批評。房協遂在2018年透過在租約加入富戶政策條款,才能要求租戶定期申報入息和資產,足足比房委會遲了31年才推行。

富戶政策落實執行的關鍵,是靠租戶如實申報入息和資產。可是有部分租戶心存僥倖,認為房協人手有限,難以一一核查,在申報時提供虛假資料。政府去年底收緊措施打擊濫用公屋,房協亦緊隨房委會的措施,例如針對丟空單位3個月便被視為濫用,若租戶提供虛假陳述、違反租約條款,便可收回單位,而其18歲或以上家庭成員在5年內不得申請公屋。加辣措施令租戶在4月提交申報表時,不敢虛報,至少有13戶主動交還單位,相信政策達一定阻嚇作用。

房協成功收回93個被濫用的公屋單位,主要透過查核租戶水錶、電錶紀錄,若水電用量偏低,便有合理理由懷疑單位長期空置,或收到居民舉報後,便展開調查,查明屬實才採取行動收回單位。房協職員亦留意社交媒體上是否有人出租公屋單位,然後放蛇調查。同時,房協亦留意租戶停泊在屋邨停車場的車輛,若發現是名車和掛有中港車牌,經核實屬於富戶政策下的租戶,便會將車輛價值納入資產計算中。

事實上,房協所用的措施絕非獨特新穎,很多是沿用房委會的招數,但今次能成功揪出富戶地王和多名擁有物業租戶,與房協透過與地政總署建立的查冊機制,主動查核申報租戶是否擁有住宅物業、商舖或土地有關,而這個做法值得房委會認真思考。
須續用新點子加大打擊力度

房委會也可使用這套查冊機制,但往往以人手不足為由,只從申報租戶中進行隨機抽查。須知道凡是物業或土地持有人,土地註冊處的資訊系統裏都會有紀錄,只要房委會職員輸入租戶家庭成員的身份證號碼,任他在申報表上隱瞞不報,在電腦系統上均是無所遁形。假若房委會有足夠魄力,抽調一批人手專責將轄下179條公共屋邨逾76萬個租戶家庭成員的身份證號碼輸入電腦,便有望將一大批擁有物業的人士排查出來,再進行跟進調查,收回單位,加快公屋輪候冊申請人士上樓時間。

公屋作為珍貴社會資源,理應合理分配予最有需要人士,尤其是當前有逾20萬人居住在惡劣環境的劏房中,房委會和房協須繼續以新思維、新點子,加大打擊濫用公屋力度,確保公屋資源用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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