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汉贤 - A计划与B计划|谈经论学
2024-07-19 12:59
对于做人是否应有计划B(plan B),以下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说法。
第一种论调,是做人做事都应有万全之策、后备方案。因为无论我们如何准备,最终也可能有未能预期的突发情况出现。如果没有计划B,到计划A行不通时,就可能会方寸大乱,不知所措。正如笔者学校的busking team上星期于一个大型商场的露天广场进行表演。表演前一刻,突然倾盆大雨。最后,幸好负责老师和工作人员商讨好,将表演场地移至有「盖」遮头的地方,才能令表演继续进行,不用延期或取消,而同学为表演付出的努力亦没有被浪费掉。
第二种说法,做人不应该想那么多计划B。他们认为如有计划B的安全网,就会削弱人们践行计划A的决心。以上的说法,有点鼓励人们要破釜沉舟的意味。如我们偶然也会听到一些中六同学说:「文凭试考不好,找不到大学学位也不要紧!可以选择重考,也可以选读副学士……」。彷佛有了退路,就不用努力奋斗了。有些人认为,基于以上所提的怠慢心态出现的可能,做人不应为自己留那么多退路,才能专注为自己的目标努力。
究竟以上两种说法,各有道理,何者较可取呢?笔者认为,重点不在于计划,而在于心态。
首先,我们弄清楚计划A及计划B的性质。一般而言,计划A是达到设定目标的最理想状态,计划B是次选。在刚才的两个例子中,于广阔的露天广场环境表演是首选,在较狭窄的有盖空间表演是次选;修读大学学士课程是首选,重读或选读副学士是次选。
在可行的情况下,我们不应轻言妥协,退出计划A。因此在制订计划A时,应尽量想得周全,作充分准备,令计划A行得通的机率尽可能提升;而计划B,只应被视为一种「万一」出现时,减少损失的备用方案,以免因没事先想好,而出现更大损失。这样的心态就较为健康稳妥。
冯汉贤
作者为中学副校长、行政长官卓越教学奖获奖老师、卓师会德育及公民教育范畴召集人。
文章刊于《星岛日报》2024年7月19日教育版专栏「学与教」。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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