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顛覆案必嚴究 抹黑打壓接踵來

2024-11-25 00:00

涉及多達47名被告、審訊期長達118天的35+顛覆案,上周二正式判刑。45名已定罪被告全數被判監,刑期由最短4年多至最高10年不等。一如所料,裁決引起美西方的政府、國會,以及各方反華組織和人士大肆批評抹黑,誣衊這是一場政治檢控和政治審訊,對香港的民主、自由、人權、法治造成沉重打擊云云。部分政客更鼓吹對香港以至全中國實施新一輪的外交及經貿制裁,當中美國正醞釀進一步收緊特區官員的赴美簽證限制,以至勒令關閉特區駐美國的經貿辦事處。

名不正,則言不順,首先必須為本案正名。控方及證人在審訊期間披露的大量證據,以及3位國安法指定法官撰寫的判詞,均已清晰、詳盡地指出,案件涉及的所謂「初選」,並非如早前美國民主共和兩黨依法舉辦的黨內初選,以挑選最優秀和最有勝算的候選人為目的,而為了推動和落實案中的「首要分子」、前港大法律系教授戴耀廷提出的「35+」計劃。
真正目的顛覆國家政權

「35+」的具體操作和目標,是透過具約束力的「初選」制度,篩走相對溫和理性的傳統民主派候選人,改為推舉一批最激進、最不顧後果,而又最忠實支持「35+」狂想的年輕攬炒派死士出選。在成功奪取立法會過半數議席後,眾人會以無差別方式聯手否決《財政預算案》,逼使特區政府運作癱瘓和行政長官下台,藉此引發憲制危機和政治經濟動盪,誘使中央廢除「一國兩制」以至出動解放軍鎮壓,令美西方更有藉口對香港及中國施以更嚴厲的制裁打壓。

故此,戴耀廷等人希望爭取的並不是甚麼民主、自由或者「五大訴求」,而是圖謀推翻我國根據《憲法》、《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構建的政府和憲制秩序,並且一心乞求美西方干預,攬炒香港,攬炒全中國,令全港700多萬市民和全國14多億同胞受苦。案中的所謂「民主派」或「非建制派」,實為不折不扣的攬炒派。案件涉及的所謂「初選」只是工具、道具,其真正目的是顛覆國家政權。

同類的顛覆國家政權案件,在美國、英國等西方國家過往多的是,不少都是秘密審訊,被告沒有律師代表,甚至在沒有審訊或正式提控下,將嫌疑人長期關押並禁止外人探視;而判刑也往往重得多,動輒二、三十年甚至無期徒刑,在美國更不時出現監禁刑期累積達數百年的案例。
反華勢力發聲非伸張正義

反觀香港今次案件的審訊完全公開透明,各名關押被告均可頻密會見親友和律師,部分更獲准保釋候審;最終判刑最長只有10年,部分被告扣除關押期後,隨時不足一年後便可重獲自由,不少人都覺得屬過輕及要求律政司上訴。但抱持雙重標準與存有政治動機的美西方反華勢力,自然不會細看有關證據、判詞和事實、理據。跟攬炒派一樣,反華勢力蜂擁就本案發聲,並非真心為各被告伸張正義或維護香港的自由法治,本案對他們來說亦是一種工具和道具,真正目的是阻撓我國發展,為自己的國家、政黨,以至個人謀取政治利益。

35+顛覆案剛完結,又輪到《蘋果日報》及其創辦人黎智英涉嫌勾結外部勢力以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續審。美西方反華勢力對此案的關注度更高,各被告若最後罪成,勢必引發更瘋狂的抹黑及制裁,包括針對相關的法官及檢控人員。正如中央駐港國安公眾發言人在35+顛覆案判刑後指出,香港是法治社會,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是法治的核心要義;特區的執法、檢控、司法機關必定會繼續秉持專業精神,頂住外部壓力,捍衛法治的權威和尊嚴,履行維護國家安全和特區憲制秩序的法定職責;天經地義,無可指責,無畏無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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