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举报虐儿条例 三读通过
2024-07-12 00:00
立法会昨激辩7小时,以79票赞成、1票弃权,三读通过《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草案》,条例会在刊宪18个月后开始实施,届时社工、教师、医生等25类指明专业人员成为强制举报者,须举报严重虐儿个案,违例者最高可判监禁3个月及罚款5万元。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表示,将有逾10万名指明专业人士协助一起守护儿童,可为儿童编织更大保护网,「只要有监禁条文,(条例)就会有足够阻吓力」,强调会用好18个月准备期。对于有议员质疑刑罚过轻,孙指罚则水平已取得平衡。
孙玉菡在会后见记者时表示,对条例通过感高兴,有逾10万名指明专业人士协助守护儿童,相信可更好地保护儿童,承诺会利用好18个月准备时间,令所有指明专业人士了解如何落实条例的要求。
承诺会用好18个月准备期
在会上,孙玉菡强调政府「高度重视」保护儿童工作,虐儿对儿童有终生负面影响,《条例草案》目标为通过强制指明专业人员举报严重虐儿个案,编织有效保护网,并警告潜在施虐者。
当条例生效后,举报虐儿个案或上升,社署会增加儿童住宿照顾服务名额,2间新设的留宿幼儿中心会于条例生效前启用,每年共可提供额外96个服务名额,为384名儿童提供紧急住宿服务。当局并会在过渡期为强制举报者提供培训。
《强制举报者指南》明年完成
劳福局提出的《条例草案》修正案,列出构成「严重伤害」元素,引入两级制刑罚,指明专业人员如违反举报规定,循简易程序定罪,最高判罚款5万元,而循公诉程序定罪,最高判监禁3个月及罚款5万元。另增免责辩护条文,容许专业人员以合理辩解为由不举报。
实政圆桌立法会议员田北辰认为判罚过轻,提出修正案,要求将最高刑罚增至监禁1年。田指香港法庭判罚从来不从严,今次条例罚则和拒绝或忽略提交公屋申报表一样,质疑欠缺阻吓力。
香港新方向议员张欣宇亦不赞成政府修正案,质疑条例面对严重个案刑罚不相称,「保护野生动物我们很重视,对于保护儿童采取更加严厉措施,是否天经地义呢?」建测规园界议员谢伟铨关注刑罚是否有效,因只有经公诉程序检控个案才有机会判监。
对于田北辰的修正案,孙玉菡表明反对,强调政府提出罚则水平等同于「没举报贩毒,恐怖活动」的罚则水平,已取得平衡,能产生足够阻吓力,条例亦经公众谘询和法案委员会讨论。
法案委员会主席邓家彪认为政府方案为「最恰当方案」,田的方案属「无人得益方案」,「加辣」只会「好心做坏事,适得其反」,令所有人作「机械式举报」。
政府修正案最终在76人赞成,张欣宇、谢伟铨及法律界林新强3人弃权下通过,按规则田北辰未能提出修正案表决。至《条例草案》3读时,共79人赞成,剩田北辰投弃权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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