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香港境外楼花执业指引 地监局:代理必须取得执业律师法律意见

2023-12-28 19:02

地监局发出销售香港境外楼花执业指引。
地监局发出销售香港境外楼花执业指引。

地监局刚发出有关销售香港境外未建成物业的新执业通告供持牌地产代理依循,新通告将于2024年7月1日起生效并届时取代2017年发出的相关旧通告。

与已建成发展项目的物业可供视察的情况不同,购买香港境外的未建成物业存在更多风险和不确定因素。因此,该局于2017年12月发出旧通告,为参与境外未建成物业销售的持牌地产代理提供一系列须依循的指引,以提高业界的专业水平,为消费者提供更佳的保障。

地监局行政总裁韩婉萍表示,由于对港人购买香港境外物业的关注持续,而部分在香港出售的境外未建成物业由持牌地产代理处理;为了在监管局的职权范围内加强对消费者的保障,及增强他们在购买香港境外的未建成物业时委托持牌人的信心,监管局认为有必要提醒消费者留意由持牌人与非持牌人处理境外未建成物业的区别,以及优化旧通告的要求,以进一步提高持牌人的专业水平。

因此,地监局发出新通告,就持牌地产代理在处理境外未建成物业销售时的适当执业方式及措施列出更优化的指引,持牌地产代理必须取得由境外未建成物业所在地的执业律师(而非其他人士)发出的法律意见,当中涵盖卖方及境外未建成物业的尽职审查及一些关键资料如该境外未建成物业的批准用途及用途限制,及是否有任何机制保障买方所支付的订金或部分付款等等。此外,境外未建成物业的广告及宣传品中必须载有一些须以指定方式呈 示或展示的资料,当中包括监管局向消费者发出的双语警告「To buy or not to buy non-local off-plan properties? Assess the risks before you buy!境外楼花买唔买?计过风险先好买!」

为了让持牌人有充分时间为符合规定作好准备,监管局将新通告订于2024年7月1日生效。持牌人应仔细阅读新通告内容,并于新通告生效前尽快就其相关工作作出修订,以从生效日起符合新要求。违反新通告的持牌人可能会遭受监管局的纪律处分。纪律处分方式包括训诫、谴责、罚款、在牌照上附加条件、暂时吊销牌照及撤销牌照。

为提供更多资料及例子让持牌人明白如何遵循新通告,一套相关的问与答会于2024年首季载于监管局网站。而为协助业界理解新的指引,监管局稍后会为持牌人推出持续专业进修培训。同样地,监管局亦会在新通告生效之前,推出宣传推广计划,向消费者强调聘用持牌人购买境外未建成物业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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