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時結業」非擋箭牌 嚴肅處理舒適堡亂象

2024-09-10 00:00

大型連鎖健身中心舒適堡上周五突然宣布全線「暫時結業」,以待新投資者接手,重整業務重開,但拒絕交代細節,令一眾消費者和員工無所適從,還衍生了更多疑團和問題。為保障眾多苦主的權益,當局須嚴肅處理事件,勿讓舒適堡以「暫時結業」為名來迴避法律責任,更應認真考慮規管預繳式消費模式。

舒適堡結業4天,事態持續發酵,引起社會關注。消委會迄今接獲1000宗投訴,涉款逾3100萬元,平均每宗3.1萬元,最高一宗涉及65萬元,估計受影響的苦主可能會繼續增加。另有逾百名員工向議員求助,估計被拖欠薪金1500萬元,公司欠供強積金兩個月。
營造曖昧狀態迴避法律責任

表面上舒適堡結業是正常商業行為,但其處理手法卻大有問題。首先,公司在打風當天發通告宣布結業,聲稱新投資者與公司各分店業主磋商租用原址,其後指已有新公司用新品牌接手灣仔分店,日內重新開業,可是相關分店沒開門,也未見新投資者到新店跟進,有關做法是很不尋常。假如舒適堡想找白武士接盤,理應是與對方傾妥易手細節才對外宣布結業,確保無縫銜接,令客戶和員工在轉會後的權益得到保障,繼續願意放心使用和提供相關服務。然而,現實上舒適堡卻反其道而行,此舉只會打擊客戶信心,試問新投資者明知無法留住客戶和健身教練,誰會願意接手這個燙手山芋。

舒適堡用「暫時結業」一詞是可圈可點,不排除只是刻意營造曖昧狀態,試圖迴避法律責任。舒適堡若以經營困難為由宣布結業,便須按勞工法例遣散所有員工,以及對現有客戶作出退款的善後工作;可是它宣布「暫時結業」,又宣稱有投資者準備接手業務,便可繼續拖欠員工的薪水、欠供強積金供款和不發遣散費,而客戶卻因處境不明,既無法向舒適堡取消會籍索要退款,即使選擇轉會到新店,又不知合約條款是否有所改變,若不接受新條款,是否有權向新店申請退款,這些均涉及複雜法律問題,令員工和客戶均無所適從。

此外,舒適堡明知出現財務問題,無法再經營下去,卻仍在結業前幾天還在促銷十年會籍僅9800元,並要求健身教練向顧客推銷購買逾3萬元的課程,可獲1000元佣金,對客戶和對員工均是非常不負責任的做法,甚至可能涉及詐騙成分,趁結業前大撈一筆。
考慮堵預繳式消費規管漏洞

由於舒適堡的做法不尋常,加上其創辦人陸毅強近月頻頻減持物業套現,所獲得的資金卻並非用來改善集團的資金周轉,故當局應認真看待事件,若認為其不良銷售手法有違《商品說明條例》,應馬上採取行動,從嚴法辦。勞工處亦應介入,對違規拖欠工人薪金、欠供強積金的僱主依法嚴懲,以免工人有汗出無糧出。

今次這麼多苦主一次過支付大金額款項購買會籍和服務套餐,再次曝露預繳式消費的風險,一旦店舖結業,消費者便損失慘重。儘管過往美容店經常用這種不良營銷手法斂財,一些精明消費者吸取經驗,自然不肯作大額預繳式消費,但始終有少數人貪便宜卻誤墮陷阱。為了保障消費者權益,政府應認真考慮加強堵塞預繳式消費的規管漏洞,確保類似事件不再發生。

過去三年,先有兩間大型健身中心在疫情期間結業,疫後復甦不似預期,加上市民消費習慣改變,導致舒適堡最終也無奈結業,但這並不等於健身中心已成黃昏產業。事實上,港人疫後更注重健康和做運動,只不過是傾向光顧中小型健身中心,因其24小時開放,迎合年輕人的生活方式,加上自助式服務,不會有教練或員工硬銷服務,令這些新式健身中心數目由2018年9間飆升至去年214間。這反映業界只要與時並進,敢於求變,仍可在逆境中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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